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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须知 |
Instructions to Applicants |
重要通告 因本港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变化,以至早前的考试取消,为了应付有可能激增的考生人数,2020年10月份的ABRSM乐理考试暂定会于10月17日及10月18日分五个时段举行。
考试时段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第一节 |
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 |
第二节 |
10月17日下午1时 |
第三节 |
10月17日下午4时 |
第四节 |
10月18日下午1时 |
第五节 |
10月18日下午4时 |
考生最终获派的考试时段端视乎实际的考生人數及考试场地安排而定。考试日期及时段将由计算机随机编派给各考生,考生必须遵照准考证上的指定日期/时间及地点应试,本局将不会为个别考生作特别安排。 请注意:在报考前,申请人须确保考生不论获派那个时段均可应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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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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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使用网上报名前,请先为个别考生扫描下列文件: (甲) 附有考生英文姓名的有效身分证明文件副本,如:香港身分证/护照/出生证明书(只供审核资料用) 该等数码图像应以 JPEG/JPG/GIF/BMP/PDF/TIFF格式储存,每一档案不能大于 1MB 。建议档案以100dpi(每英吋点数)黑白及JPEG格式储存。 |
2. |
申请人于输入其本人及考生的数据后,须同时于网上缴交考试费。任何因计算机技术/网络上失误而未能于指定日期内成功报名者,恕不负责。 |
3. |
请注意每次在网上最多可为 30名考生报名考试。为方便申请人同时为多名考生递交报考资料,申请人可以以模板或兼容的档案,上传申请人及最多 30名考生的报考资料作为『预填』。预填报考数据后,申请人可以继续上载数码图像和付款。 |
4. |
为使 ABRSM 可有效地处理报名数据,有关数据需以英文输入,如需中文解说,请按每页右上角的「帮助」。 |
5. |
考试日期/时间及场地将由计算机随机编派给各考生,考生必须遵照准考证上的指示的日期/时间前往指定试场应考。 |
6. |
申请人/考生个人资料为让考评局及考试机构提供考试及评核服务所使用。申请人/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所需的个人资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数据或提供了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数据,考评局可因而拒绝接受有关申请或拒绝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试及评核的服务。已提交的个人资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甲) |
协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营机构处理入学申请; |
(乙) |
应高等院校、政府或公营机构要求,提供资料协助处理奖学金申请; |
(丙) |
应高等院校、政府或公营机构要求,提供资料协助核实考生于津贴申请的资格,在此情况下 ,本局将向有关机构披露所需的个人资料; |
(丁) |
响应合法要求,证明考生的成绩; |
(戊) |
处理任何有关考试的退款或付款; |
(己) |
以不记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分的方式,进行教育研究及分析;及 |
(庚) |
在申请人/考生同意下,为所属考试机构推广服务及产品(包括考试服务、课程、活动、刊物及其他考试有关的物品或资源)。† |
考评局亦可能将申请人/考生个人资料转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关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营机构、学校及敎育机构、银行(处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项行政或技术服务的服务提供商,透过他们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报名过程、发放考试文件及其他关于数据的收集、弃置或处理等)以协助考评局提供考试及评核服务。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评局证明其资料当事人之身分,在缴付有关费用后,可向考评局提出查阅其个人资料的申请。惟请注意由考评局所收集有关申请人/考生的个人资料/联络方法/其他数据,可能会转交相关考试机构用作提供考试及评核服务及对上述各项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关的用途。一般情况下,在考试或考试季度及所有相关的考试服务完结后,考评局会将所有相关资料转交拥有该等资料的完全处理权的考试机构处理。如有需要,申请人/考生届时可直接向所属考试机构申请查阅其个人资料或有关数据处理的政策。 |
†如阁下已给予同意把你的个人资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将其撤回,请将有关要求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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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失明或弱视考生如需凸字或放大试卷应试,必须于报名后三个工作天内,连同医生证明书,向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如需要其他特别的考试安排,则须另缴交附加费用。 |
8. |
考试暂定会于2020年10月17日及10月18日分五个时段举行(第一节: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第二节:10月17日下午1时;第三节:10月17日下午4时;第四节:10月18日下午1时;第五节:10月18日下午4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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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年满18歳或以上)数据 |
请注意,经老师/乐室/学校/其他为申请人保送的考生, 在缴付有关费用后,可直接向本局要求更改申请人 (即把申请人改为考生本人/家长/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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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负以下各项职责:
1. |
要阅读并承诺遵守考试规则,以确保关注与考试相关的所有事项; |
2. |
保送考生参加考试,并确保所提供的数据正确无误,包括姓名,级别和考试科目,及任何特定需要; |
3. |
向考生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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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考生可选择自行报名参加考试,或经由家长/监护人、学校或音乐老师代报; |
乙、 |
考生如获颁发合格证书,申请人的姓名亦会打印于该证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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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知考生有关考试日期,时间和地点; |
5. |
接收所有与报名事宜相关的通讯(包括考试成绩/证书),并尽速将之转达各考生。 |
申请人与考生的关系 请选择申请人与考生的关系。倘申请人为考生本人,请选「考生」。 申请人称谓及姓名 请输入申请人的姓名。倘申请人选择在其代报考生的合格证书上,印上学校或乐室的名字,请在第二栏「学校/乐室数据」内输入保送考生参加考试的学校或乐室的名称。如申请人身分证明文件上的名字排列在姓氏之前,请选择「是」。若申请人的名字比「名字(Given name)」的字段长,可将部分的名字填写在「姓氏(Surname) 」一栏内,相反亦如是。 香港身分证号码/其他法定身分证明文件编号 如申请人是考生的老师/家长/监护人,请输入申请人的香港身分证号码。如申请人没有香港身分证,请输入其他法定身分证明文件编号。如申请人不希望提供有关数据,请选择「不适用」。 日间联络电话号码/手提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请输入申请人的日间联络电话号码、手提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申请人将于交易确认后,收到电子邮件。 |
学校/乐室资料 |
倘学校或乐室为申请人,请在栏内输入机构的全名,以便将之打印在其代报考生的合格证书上。若把此栏留空,第一栏的申请人姓名将打印于证书上。 |
通讯地址 |
申请人应依照下列格式,输入通讯地址。在每一字词之间,留一空位。 室号、楼数、座号 第一行:大厦名称、屋邨名称; 第二行:门牌号数、街道名称; 第三行:区域名称; 居住地区:香港、九龙、新界或海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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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资料 |
考生姓名 请留意,考生姓名必须与其香港身分证/护照/出生证明书上所载的姓名完全相同。如考生身分证明文件上的名字排列在姓氏之前,请选择「是」。若考生的名字比「名字(Given name)」的字段长,可将部分的名字填写在「姓氏(Surname) 」一栏内,相反亦如是。 出生日期 请选择考生的出生日期、月份,然后输入年份。 香港身分证号码/其他法定身分证明文件编号 请输入考生的香港身分证号码。如考生没有香港身分证,请输入其他法定的身分证明文件编号。 日间联络电话号码 请输入考生的日间联络电话号码,如考生的手提电话号码。除申请人为考生本人/家长/监护人外,否则,此栏填写的数据应与第一栏的申请人电话号码不同。 级别 请选择报考级别,例如 1、2、3 等。 试卷 考生如选择使用繁体中文译本应试 (只提供繁体中文译本),请在此栏内选择「英文试卷及繁体中文译本」。考生可用全中文作答 (繁体或简体)、全英文作答或以部分中文和部分英文作答。考生必须将全部答案填写在英文试卷上。 地区选择 请为你的考生选择应试地区。考生应试地区的选择,当可获有关方面在编派试场时优先考虑。不过,由于各 区考生人数一般未能与试场数目完全配合,本局不能保证 本局不能保证考生定可获派往所选地区应试,在这情况下,考生一般会由计算机随机编派至其他地区的考场 (如 : 选择香港区之考生有可能被派往九龙区;选择新界东区/新界西区之考生有可能被派往九龙区),考生必须遵照准考证上的指示前往指定试场应考。 |
所需文件 |
详情载于「一般事项」第一点。身分证明文件的数码图像供核对后,会由本局销毁。 |
确认申请数据 |
所有已缴交的费用,概不发还,亦不可转让他人或转作其他考试或作其他用途。在一般情况下,逾期报名将不受理。 请注意:请确保所输入的数据正确无误,包括考生姓名和级别。报名数据一经确认,任何逾期报名/逾期缴交考试费/更改报考级别/更改申请人身分的申请,如获批准,本局将会向申请人收取附加费用。 申请人同意经申请人保送的考生,可直接向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要求把申请人改为考生本人/家长/监护人。申请人承诺会为保送的考生接收所有与考试相关的文件,并尽速将之转达各考生。 申请人同意ABRSM及考评局不会对以下情况负上任何责任:因天灾、工人罢工、自然灾害、政府干预、动乱、或任何不能预料及ABRSM或考评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而引致ABRSM或考评局不能履行职务。 申请人明白考评局或其委托人士不会对因职员、考务人员或考场没有履行考试的规则、政策或程序而导致的损失作出赔偿。 核对所输入数据无误后,申请人必须按「确认、递交表格及前往缴费部分」,以示承诺遵守 2020年ABRSM考试数据及规则内所订定的乐理考试规则,其中包括与这考试在香港举行的有关守则和「报考须知」内所列各点,包括所有有关使用本人的个人资料。 请注意:若申请人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误或因未能递交有关的证明文件,即使已经付款,亦不表示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已接纳有关申请。 |
网上报名 |
申请人可于 2020年7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8月13日下午5时30分,透过网页(online.hkeaa.edu.hk)在网上办理报名手续。 申请人亦可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8月20日下午5时30分,透过网页(online.hkeaa.edu.hk)在网上办理逾期报名手续。申请人需缴付逾期报名附加费港币451.00元。 |
准考证 |
本局于考试前,将准考证邮寄予申请人。经网上报考的申请人可在考试报名主页,登入账户下载准考证。倘申请人于考试前七天仍未收到其考生的准考证,应立即联络本局,安排重印:
电话: |
36288721 / 36288787 (本局之来电号码将以「3973」开头以资识别。) |
传真: |
36288792 |
电邮: |
ie2@hkeaa.edu.hk |
地址: |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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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考试成绩及寄出证书 |
考试成绩会在考试后约两个月寄给申请人。经网上报考的申请人可在考试报名主页,登入账户查阅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证书将于考试后约三个月,以挂号信/本地邮政速递形式寄给申请人。倘申请人未能于上述时间收到其考生的证书,申请人必须于五个月内 (由发出证书日起计)与本局联络。否则,有关证书将视作为成功派递给申请人。未领取之证书将于五个月后 (由发出证书日起计)销毁。倘于日后要求 领取有关证书,将作「申请补发证书」处理,考生须另缴附加费用。 所有涉及考试的文件及档案(包括报名记录、试题、答卷和考试成绩,如适用),在一般情况下,将于考试日期后六个月全部销毁及从计算机档案内删除。因此,考试的有关文件(包括准考证和 考试成绩单,如适用)在数据销毁及删除后均不会获得重发。 |
更改通讯地址 |
申请人如有迁徙,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局皇家音乐组其新迁住址及电话号码。考生如有更改地址 则无需通知本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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