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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開考試網上報名


2024年12月中央音樂學院樂理考試
 

1. 報考級別及資格

〈一級樂理〉並無規限。

〈二級樂理〉考生必須具有於香港考獲的北京中央音樂學院一級樂理考試證書。

2. 考試方式

一級樂理考試時間為90分鐘,二級樂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卷皆以繁體中文編寫,考生以繁體或簡體字作答均可。一級樂理和二級樂理考試的試卷分別由兩部分組成,每部分各佔試卷分數的一半,兩部分合共取得60分或以上為合格。

3. 考試日期及時間

考試日期:

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

考試時間:

〈一級樂理〉下午2時至3時30分

〈二級樂理〉下午2時至4時

4. 網上報名日期及時間

報名日期:

2024年9月30日上午8時30分至10月14日下午5時30分

逾期報名日期:

2024年10月15日上午8時30分至10月16日下午5時30分

5. 報名注意事項

(5.1)

考生沒有年齡限制,惟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18歲以下考生必須經由家長/監護人、老師或學校/樂室報名參加考試;18歲或以上考生可自行報名或經家長/監護人、老師或學校/樂室報名。

(5.2)

在辦理網上報名前,申請人應先詳閱「報考簡章」。所有報考申請須符合中央音樂學院所訂定的考試規則。中央音樂學院保留決定是否接受或取消任何人士報考的權利。

(5.3)

申請人有責任於辦理網上報名前通知考生及其家長避免於考試當日安排其他活動,以免與考試日期有所衝突。

6. 報名手續

(6.1)

申請人可於報名日期內透過本網址辦理報名手續。學校/樂室及老師可使用「上載預先填妥的申請資料」功能,此功能每次可為最多30名考生報名考試。有關網上報名程序,請參閱以下網上報名使用說明:

  1. 在報名前,申請人須先以有效的電子郵箱開設有關帳戶。
  2. 申請人必須於報名時按指示上載下列文件的掃描圖像:
  • 考生的香港身份證、護照、出生證明書、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只供審核資料用,申請手續辦妥後,會將之銷毀);
  • 於香港考獲的北京中央音樂學院一級樂理考試證書或成績單(適用於報考二級樂理考試)
  1. 申請人須按網上報名系統的指示在報名時經網上繳交考試費。
  2. 在成功申請及付款後,申請人可在考試報名主頁,登入帳戶查看已報名的考試。

(6.2)

申請人必須於遞交考試報名前確保所需文件均已成功上載。如文件不齊全,有關申請會被視作未完成的申請處理。所有已繳交的費用將不獲退還,亦不得以之代替其他考試費用或作其他用途。 若申請人欲補交相關文件,不論在報名期內或報名期後,申請人均須為每名考生另繳附加費。

(6.3)

任何因電腦技術/網絡上失誤而未能於指定日期內成功報名者,考評局恕不負責。

7. 考試費

一級樂理:

每名考生港幣867元

二級樂理:

每名考生港幣1033元

考試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得以之代付其他考試報名費或他人的考試費。請妥存繳費存根以作記錄。

8. 附加費用

報名一經接納,考評局將會就下列申請(如獲批准)徵收附加費用(以每一考生計算):

逾期報名/逾期繳交考試費用/更改申請人/報名後要求更改報考級別

9. 考試場地

一般設在考評局新蒲崗辦事處或學校禮堂/課室舉行,確實的考試地點將於准考證內公布。試場只允許考生進入,所有家長或陪同人士均不得陪同考生前往試場各樓層或在校園/試場處所範圍逗留。考試場地並無停車位供考生或其陪同人士使用。

10. 准考證

考評局會於考試前兩星期把准考證上載至申請人的網上帳戶。屆時網上報名系統將發出電郵通知各申請人,以便申請人在指定時段內登入其網上帳戶查閱及下載考生的准考證,逾期將不能下載。倘申請人於考試前一個星期仍未收到其考生的准考證,應立即致電考評局查詢。考生必須按照准考證上所列的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應考。

11. 應考特別安排

如考生因特別情況需將試卷放大、使用放大鏡應試或有其他需要,必須於遞交網上報名前電郵ie2@hkeaa.edu.hk作出申請,並附上中文版本的醫生/專家證明以供中央音樂學院審批。考生如需要應考特別安排,或須另繳交附加費用。

12. 考試成績單

考試成績單會透過申請人的網上帳戶在考試後一個月發放。屆時網上報名系統會發出電郵通知各申請人,以便申請人在指定時段內登入其網上帳戶查閱及下載考生的成績單,有效日期為三個月,逾期將不能下載。考評局恕不接受電話、電郵或其他任何方式查詢有關考試之結果,及於有效期後提供查閱成績單的服務。

13. 證書

合格考生的證書約於考試後三個月以掛號/本地郵政速遞方式寄予申請人。倘申請人於2025年3月下旬仍未收到有關證書,應致電考評局查詢。所有無人領取的證書將於證書發出日期起計五個月後銷毀,考評局將不會另行通知。申請人如擬要求補發有關證書,其申請將作補領證書論,並須繳交附加費。如申請獲接納,考評局將有權採用當時適用的空白證書進行補印。任何因郵遞延誤、損毀或遺失,而導致申請人或考生需申請補發有關證書,考評局恕不負責。申請人或考生如欲申請補發有關證書,必須依照規定繳付補發證書費用。

14. 更改通訊地址或電話號碼

由於考生的證書將於考試後郵寄予申請人,因此,申請人如更改通訊地址或電話號碼,請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電郵:ie2@hkeaa.edu.hk),並請附上考生名單以便查閱。

15. 樂理測試範圍

  有關樂理測試綱要可在此下載:

  考生可透過以下途徑購買由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訂的樂理測試範圍:

 考評局網上書店 — 網址:https://online.hkeaa.edu.hk/Bookstore/

   郵購方式 — 表格下載網頁:www.hkeaa.edu.hk/tc/Resources/publications/

 

16. 免責聲明及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

中央音樂學院及考評局不會對以下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因天災、工人罷工、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疫情、政府干預、動亂、或任何不能預料及中央音樂學院或考評局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中央音樂學院或考評局不能履行職務。考評局或其委託人士不會對因職員、監考人員或試場沒有履行考試的規則、政策或程序而導致的損失作出賠償。所有已繳交的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為讓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申請人/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3)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 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4)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5)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6)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7) 在申請人/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 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亦可能將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服務提供者,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申請人/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申請人/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17. 查詢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電郵:ie2@hkeaa.edu.hk

電話:(852) 3628 8787

網址:http://www.hkeaa.edu.hk/tc/IPE/ccm/ccomtheory/

*本局的電話設有來電顯示功能,來電號碼將以3628開頭以資識別。為確保服務質素,本局與公眾人士的電話內容,可能會被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