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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開考試網上報名


2024年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水平等級術科考試

報考簡章及考試規則

中央音樂學院是國內唯一的一所重點高校和國家“211工程”建設的藝術院校。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水平等級考試委員會由學院各專業的國家級專家、權威組成,在院學術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提高國民音樂水平和國民音樂文化素質的宗旨,組織與領導音樂水平的鑒定和考試,為學生的學習及音樂教師的教學提供權威的指導意見。為弘揚中華民族文化,加強和推動內地與香港地區文化交流,為學習中樂演奏的香港學生與居民提供優良的學習服務和演奏水平被正確評估的機會,中央音樂學院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於2003年開始,在香港地區合作舉辦中樂演奏水平等級考試。

 

1. 考試專業:

  • 樂器: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笛子、中阮、嗩吶、笙、柳琴
  • 少年及兒童聲樂

 

2. 考試級別:

  • 各樂器設一至九級及演奏級
  • 少年及兒童聲樂設一至九級
 

3. 考試安排

考試日期:

2024年7月15日至8月3日(待准考證發出後方可確實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一般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或下午2時至5時

考試日期及時間將由電腦分配。根據中央音樂學院的規定,考生必須依照准考證上列出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應考。所有更改考試日期的申請必須在2024年7月3日或之前經網上遞交,成功與否須視乎申請原因及考官的工作和場地安排,考評局不能保證考生的改期申請定可獲批准。如申請獲批准,須另繳附加費用。

是次考試以面對面形式進行,中央音樂學院將會委派考官到香港考場作現場評審

 

4. 報考資格: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18歲以下考生必須經由家長/監護人、老師或學校/樂室報名;18歲或以上考生可自行報名或經家長/監護人、老師或學校/樂室報名。

報考各樂器的考生沒有年齡及專業數目/報考級別的限制惟報考各樂器七至九級者必須具有於香港考獲的北京中央音樂學院一級樂理考試證書;報考演奏級者必須具有於香港考獲的北京中央音樂學院九級樂器考試(與報考演奏級為同一樂器)及二級樂理考試證書考生不能在每年考試中重複報考相同專業的同一級別

報考少年及兒童聲樂的考生無需通過樂理考試惟該考生的年齡必須為4至14歲(註:考生年齡以該年度術科考試首天之日期計算);各級的建議報考年齡,可參考本報考簡章及考試規則第4部分。每年考試中只限報考一個級別,以及不能重複報考同一級別

 

 

5. 報名日期及手續

(1)

在填寫報名表前,應先詳閱「報考簡章及考試規則」。所有報考申請須符合中央音樂學院所訂定的考試規則。中央音樂學院保留決定接受或取消任何報名的權利。

(2)

申請人可於2024年4月8日上午8時30分至2024年4月22日下午5時30分,透過本網頁辦理報名手續。學校/樂室及老師可使用「上載預先填妥的申請資料」功能,此功能每次可為最多15名考生遞交報名。

申請人亦可於202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至2024年4月24日下午5時30分,透過本網頁辦理逾期報名手續。每次只供1名考生報名考試,並需為每名考生繳付逾期報名附加費港幣511.00元。

有關網上報名程序,請參閱以下網上報名使用說明:

  1. 在報名前,申請人須先以有效的電子郵箱開設有關帳戶。
  2. 必須於報名時按指示上載下列文件的掃描圖像:
  • 考生的香港身份證/護照/出生證明書/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只供審核資料用,申請手續辦妥後,會將之銷毀);
  • 於香港考獲的北京中央音樂院一級樂理考試證書或成績單(適用於報考各樂器七至九級之考生);
  • 於香港考獲的北京中央音樂學院九級樂器考試(與報考演奏級為同一樂器)證書或評審表及二級樂理考試證書或成績單(適用於報考各樂器演奏級之考生)。
  1. 考試費須按指示在報名時同時經網上繳交。申請人可以透過Visa/萬事達卡/轉數快/微信支付繳交費用。
  2. 在成功申請及付款後,申請人可在考試報名主頁,登入帳戶查看已報名的考試、並在指定日期內下載報考資料核對表及准考證。

任何因電腦技術/網絡上失誤而未能於指定日期內成功報名者,考評局恕不負責。

任何未完成的報名或欠缺所需文件的報名不會被處理。逾期完成的報名一經接納,每名考生須付附加費用。

(2)

翻譯服務(普通話/粵語或普通話/英語):
考試將以普通話進行,如考生需要翻譯服務,申請人須於報名時選擇該選項及繳交相關費用。

(3)

考試費及翻譯費(以港幣作單位)

申請人須按指示在報名時同時於網上繳交費用。考試費及翻譯服務費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得以之代付其他考試報名費或他人的考試費。請妥存繳費存根以作記錄。

級別

演奏級

各樂器

$829.00

$933.00

$1027.00

$1139.00

$1244.00

$1338.00

$1442.00

$1650.00

$1846.00

$2593.00

少年及兒童聲樂

$649.00

$747.00

$847.00

$944.00

$1043.00

$1143.00

$1241.00

$1364.00

$1488.00

--

翻譯服務

每節$182.00

(4)

附加費用
報名表一經接納,考評局將會就下列申請(如獲批准)向每名考生徵收附加費用:
逾期報名/逾期繳交考試費用/逾期申請翻譯服務/更改申請人/更改報考專業/更改報考級別/更改考試日期或時間(只限同一期考試)/更改自攜樂器安排。

 

6. 考試內容

1. 各樂器

演奏部分(應考一至演奏級者適用):

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為各樂器編訂的《考級曲目海外版》教材。考試內容為該級曲目中自選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

口試部分(應考一至六級者適用):

  1. 文字題口答(請參照《考級曲目海外版》教材文字部分);
  2. 簡譜視唱;
  3. 節奏讀譜或視擊(拍出節奏)。

*有關簡譜視唱、節奏讀譜或視擊部分的例題,可參閱《考級曲目海外版》教材的音樂基礎知識測試部分。請留意,該部分所載的是「音樂基礎知識測試」例題,而非實際考試題目。學院根據例題的程度制定考題,以考核考生的音樂知識及技術水平。

*簡譜視唱、節奏讀譜或視擊部分,抽題後考官或會讓考生看題直接拍擊或視唱;或不讓考生看題,由考官拍擊、彈奏或演唱後,要考生直接模仿。

 
 

2. 少年及兒童聲樂

考生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訂的《少年及兒童聲樂考級海外版》教材,並必須從該級別規定的曲目中選擇相應數目的歌曲以普通話演唱

由於少年及兒童的音域有所差異,考生可在原調基礎上升降不超過小3度。考生應在教師指導下,根據自己的實際水平及年齡選擇考試的級別,嚴格按照規定的曲目和要求準備考試。

考試時一律背譜演唱並自攜伴奏光碟

少年及兒童聲樂各級的建議報考年齡、曲目選擇及要求:

考試級別

建議報考年齡

演唱歌曲數目

考級要求

一級

4至14歲

任選兩首

音準、節奏基本準確,聲音自然

二級

6至14歲

任選兩首

音準、節奏基本準確,聲音自然,演唱基本完整

三級

7至14歲

任選兩首

音準、節奏準確,聲音自然通順,演唱完整

四級

8至14歲

任選兩首

音準、節奏準確,聲音自然通順,吐字清晰,演唱完整

五級

9至14歲

任選三首

(其中一首必須為外國歌曲)

音準、節奏準確,聲音洪亮,通順自然,演唱完整熟練

六級

10至14歲

任選三首

(其中一首必須為外國歌曲)

音準、節奏準確,聲音洪亮,通順自然,吐字清晰,有一定音量,演唱完整熟練。

對作品有一定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七級

10至14歲

任選三首

(其中一首必須為外國歌曲)

音準、節奏準確,聲音洪亮,鬆弛流暢,吐字清晰,有一定音量,演唱完整熟練,有一定歌唱方法的訓練。對作品有較好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八級

11至14歲

任選四首

(其中一首必須為外國歌曲)

音準、節奏準確,聲音洪亮,鬆弛流暢,吐字清晰,有音量,演唱完整熟練,有一定歌唱方法及呼吸支持的訓練。對作品有較深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九級

11至14歲

任選四首

(其中一首必須為外國歌曲)

音準、節奏準確,聲音洪亮,鬆弛流暢,吐字清晰,有音量,演唱完整熟練,有較好的歌唱方法及呼吸支持的訓練。能較好地表達歌曲的內涵情感及把握作品的風格,演唱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

 

7. 考試要求

(1)

一至九級各樂器考試中,凡18歲以下考生,應考時必須背譜演奏。18歲或以上考生,則可看譜。應考樂器演奏級和各級少年及兒童聲樂考試的考生必須背譜演奏/演唱。違反上述考試規則的考生可繼續應考,考官只給評語,但其考試成績則「不予通過」。所有考生不論背譜演奏/演唱或看譜演奏,應考時必須攜帶《考級曲目海外版》正本教材進入考場,否則考生的考試成績或會受影響。

(2)

沒有攜帶《考級曲目海外版》正本教材赴考或使用非《考級曲目海外版》教材應考的考生,可以繼續應考,惟必須於應考當天起計三個工作天內親身向考場的候考室主任出示其《考級曲目海外版》正本教材(如該考場的考試日期已接近尾聲,考生須親身到考評局新蒲崗辦事處3樓,向中央音樂學院考試組出示其《考級曲目海外版》正本教材)。未能在三個工作天內出示《考級曲目海外版》正本教材的考生,考官對其考試表現將「不予評分」。若考生使用非《考級曲目海外版》教材演奏/演唱,所選的曲目亦非在《考級曲目海外版》教材內,考生可繼續應考,但考官對其考試表現將「不予評分」。

(3)

考生應考二胡、琵琶、笛子、中阮、嗩吶、笙或柳琴,必須自攜演奏樂器。應考揚琴或古箏的考生可使用考場提供的揚琴或古箏,是否自攜,須於報名時註明。如報名時選擇了自攜樂器應試,考生必須於考試當天自行攜帶樂器到達考場。如考生因忘記攜帶樂器而無法考試,中央音樂學院及考評局不能保證可另外安排考試時間。

(4)

所有應考一級至演奏級各樂器的考生,無論是自攜樂器或使用考場提供的樂器,必須自行調弦。考官不會協助考生調弦。考場不會提供調弦所需要使用的器材。

(5)

因考試時間並不足以給考生演奏/演唱整首樂曲/歌曲,故考官會在能予考生評分的情況下中斷考生的演奏/演唱。

(6)

樂器考試不用伴奏;應考少年及兒童聲樂考試的考生則需自攜伴奏光碟。

 

8. 考試守則

(1)

考生須於應考時間前15分鐘到達考場向候考室主任報到,經審核證件無訛,始准應考。遲到考生有可能被拒絕應試,被拒考生一律作缺席論,已繳考試費用及其他費用恕不退還,亦不得申請更改考試日期。

(2)

考生須攜帶准考證及附有考生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應考(該身份證明文件上的中、英文姓名及證件號碼必須與報名時提交的資料相同)。如考生持有之身份證明文件未附有照片,必須同時額外攜帶附有照片的學生證/手冊,而該文件上的中、英文姓名須與出示的身份證明文件相同。如候考室主任對考生出示的身份證明文件存有疑問,會即時為考生及其身份證明文件拍照,以供中央音樂學院日後作核實之用。凡未能出示准考證或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的考生,有可能不獲准參加考試。此外,如考生的身份未能於現場核實,考生須於考試完結後於候考室內填寫相關表格及拍照,以作試後核對身份之用,否則該考生的考試資格或會被取消。另外,由 2021 年 1 月 31 日起,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不得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和可接受的身份證明文件作考試之身份證明。

(3)

考生及其陪同人士需注意以下事項:

  • 請小心看管個人物品
  • 請注意及保障在試場內的個人安全
  • 如在試場內引致任何物品或設施損壞、或導致他人身體受到損傷,考生或其陪同人士須承擔全部責任

就考生及其陪同人士的個人安全、任何物品之遺失、試場設施之損壞或對他人身體造成的損傷,中央音樂學院和考評局恕不負責。

(4)

除中央音樂學院的代表、考評局職員、翻譯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外,任何人士不得停留或徘徊考室門外聆聽考試進行時所發出的聲音。

(5)

除考試必需品,例如《考級曲目海外版》教材、樂器、伴奏光碟外,考生不得攜帶其他物品進入考室,否則可被取消考試資格。

(6)

因故未按時應考者或因遲到被拒絕進場應試的考生,均作缺席論,且不獲安排補考或退還任何已繳的考試費和其他費用。一般而言,考生如因病而不能於本期考試應試,始可獲考慮退還一半已繳的考試費。考生須於考試前或考試日期翌日起計兩星期內,以書面方式,連同准考證及由註冊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正本(註:病假證明書的發出日期須在考試當天或之前,而獲批的病假則須包括考試當天,否則不被接納。)向考評局申請。逾期或不依上述要求的申請恕不受理。任何已繳的附加費及翻譯費則不予退還。

 

9. 報考資料核對表

考評局不會郵寄「報考資料核對表」予申請人。考評局約於2024年6月上旬將「報考資料核對表」透過網上報名系統上載至申請人的網上帳戶。屆時網上報名系統將發出電郵通知各申請人,以便申請人在指定時段內登入其網上帳戶查閱及下載報考資料核對表,逾期將不能下載。倘申請人於2023年6月中旬仍未收到報考資料核對表,應立即致電考評局查詢。

 

10. 准考證

考評局約於2024年6月下旬將「准考證」透過網上報名系統上載至申請人的網上帳戶。屆時網上報名系統將發出電郵通知各申請人,以便申請人在指定時段內登入其網上帳戶下載及查閱考生的准考證,逾期將不能下載。倘申請人在2024年7月1日仍未收到其考生的准考證,應立即致電考評局查詢。考生必須按照考證上所列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應考

 

11. 翻看樂譜(適用於一至九級樂器考試)

18歲或以上看樂譜演奏的考生,在演奏時必須自翻樂譜,考官不會協助翻頁。考生如需要由友人代勞,須於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內容必須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翻譜人姓名及其身份證明文件號碼),逾期遞交申請恕不接納。

 

12. 樂譜架及光碟播放機

考場一般會有樂譜架供考生使用;少年及兒童聲樂考試的考場備有光碟播放機供考生使用。

 

13. 應考特別安排

如考生需要申請應考特別安排,必須於遞交網上報名前向考評局提交書面申請,並附上中文版本的醫生/專家證明。請勿將要求寫在報名表上,填寫在報名表上的要求將不會受理。所有特別應考安排的申請將交由中央音樂學院審批,申請結果將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

 

14. 考試評審表

考試評審表約於2023年10月上旬以掛號/本地郵政速遞方式寄予申請人。考試評審表只會以郵寄方式寄予申請人,考評局恕不接受電話、電郵或其他任何方式查詢有關考試之結果。倘申請人於2024年10月下旬仍未收到有關文件,應致電考評局查詢。

 

15. 證書

合格考生的證書約於2023年11月下旬以掛號/本地郵政速遞方式寄予申請人。倘申請人於2024年12月下旬仍未收到有關證書,應致電考評局查詢。所有無人領取的證書將於證書發出日期起計五個月後銷毀,考評局將不會另行通知。申請人如擬要求補發有關證書,其申請將作補領證書論,並須繳交附加費。如申請獲接納,考評局將有權採用當時適用的空白證書進行補印。任何因郵遞延誤、損毀或遺失,而導致申請人或考生需申請補發有關證書,考評局恕不負責。申請人或考生如欲申請補發有關證書,必須依照規定繳付補發證書費用。

 
16. 更改通訊位址或電話號碼
由於考生的考試成績及證書將於考試後郵寄予申請人,因此,申請人如更改通訊地址或電話號碼,請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電郵:ie2@hkeaa.edu.hk;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並請附上考生名單副本以便查閱。如考生更改地址則無須通知考評局。
 

17. 考級曲目

各專業的曲目可於考評局網頁(www.hkeaa.edu.hk/tc/ipe/ccm/ccompractical/)下載。

 

18. 考試範圍

考生並可透過以下途徑購買由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訂的各專業《考級曲目海外版》教材:

考評局網上書店 網址 https://online.hkeaa.edu.hk/Bookstore/
考評局刊物組 地址 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地下
  電話 (852) 3628 8263
 

19. 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

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為讓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申請人/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3)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 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4)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5)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6)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7) 在申請人/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 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亦可能將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服務提供者,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申請人/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申請人/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20. 查詢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電話:(852) 3628 8787

傳真:(852) 3628 8790

電郵:ie2@hkeaa.edu.hk

網址:www.hkeaa.edu.hk/tc/IPE/ccm/ccompractical/

本局的電話設有來電顯示功能,來電號碼將以3973開頭以資識別。為確保服務質素,本局與公眾人士的電話內容,可能會被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