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
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是由香港舞蹈總會與北京舞蹈學院聯合主辦,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代辦。 新課程考試級別詳情如下:
考試級別 |
考試時間(分鐘) |
每組人數 |
一級 |
15 |
6人 |
二級 |
15 |
6人 |
三級 |
15 |
6人 |
四級 |
20 |
4人 |
五級 |
20 |
4人 |
六級 |
20 |
4人 |
七級 |
20 |
4人 |
八級 |
20 |
4人 |
九級 |
20 |
4人 |
十級 |
20 |
4人 |
十一級 |
20 |
4人 |
十二級 |
20 |
4人 |
十三級 A/B |
30 |
2人 |
考試組別須由保送老師在報名時自行分配,第一級至第三級,每組考生不能多於六人;第四級至第十二級,每組考生不能多於四人;第十三級,每組人不能多於二人。 |
考試及報名時間 |
每年舉辦兩次考試,分別在3/4月份及10/11月份,確實考試日期由香港舞蹈總會訂定。通常3/4月考試會在前一年12月份或同年的1月份報名,10/11月考試會在7月至8月期間報名。 2023年秋季考試分別於2023年10月14日至11月5日舉行第一至第十二級考試及於2023年11月2日及3日舉行第十三級表演級考試。 教師如需由香港舞蹈總會安排場地舉行考試,其可選考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及10月24日至27日。 |
報名條件 |
考生必須由認可教師保送參加考試,保送教師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舞蹈總會會員證*及以下資格:
- 持有該級別課程「教師資格證書」註(一)的人士(證書由香港舞蹈總會管理),或
- 持有由北京舞蹈學院及香港舞蹈總會於1992年或以後頒發之「暫准證書」、「保送證書」或「授課證書」的人士,或
- 北京舞蹈學院及香港舞蹈總會認可的其他人士,例如:持有香港以外地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授課證書」,並獲香港舞蹈總會認可的人士
*逾期的香港舞蹈總會會員證視為無效。
註(一): |
獲頒授『教師資格證書』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 第一至十二級教師須連續3次(含3次)保送考生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累積超過12名(含12名);及
- 連續3次(含3次)保送考生的合格率超過70%(含70%);及
- 累積有十二名學生獲得第十三級考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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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各級考試的考生年齡須按照課程規定嚴格執行,詳情請參閱下表。如考生已考獲第一至第十級證書,考生於報考第十一級或以上的課程時不會受年齡限制(考生報名時需提供一至十級學生證書副本);考生如欠缺其中一級證書,考生則必須符合「考生年齡規則」報考(每級考生最小年齡:三至四月份考試以該年六月三十日計算,十至十一月份考試以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
級別 |
學生考試起始年齡 |
一級 |
5歲 |
二級 |
6歲 |
三級 |
7歲 |
四級 |
8歲 |
五級 |
9歲 |
六級 |
10歲 |
七級 |
11歲 |
八級 |
12歲 |
九級 |
13歲 |
十級 |
14歲 |
十一級 |
15歲 |
十二級 |
16歲 |
十三 A/B |
17歲 |
各級考試中,凡考獲合格或以上成績者,不可重考。考試不合格者,則可申請重考,但必須在遞交報名表時連同考試的成績評定表 / 證書的副本一併遞交。 |
考試費 |
各級考試費均由香港舞蹈總會釐訂。2023年1月份起的考試費如下:
考試級別 |
考試費(港幣) |
考試場地費(每組)(港幣) |
一級 |
715.00 |
200.00 |
二級 |
750.00 |
200.00 |
三級 |
780.00 |
200.00 |
四級 |
810.00 |
245.00 |
五級 |
850.00 |
245.00 |
六級 |
890.00 |
245.00 |
七級 |
920.00 |
245.00 |
八級 |
950.00 |
245.00 |
九級 |
990.00 |
245.00 |
十級 |
1055.00 |
245.00 |
十一級 |
1105.00 |
280.00 |
十二級 |
1155.00 |
280.00 |
十三A級 |
1550.00 |
0.00 |
十三B級 |
1550.00 |
0.00 |
注意事項︰ 如每組之考生人數不足半數,該組須繳交考生人數不足附加費:1-3級港幣200元(即每一組兩人或以下);4-10級港幣245元(即每一組只得一人); 11-12級港幣280元(即每一組只得一人) 。請保送教師必須慎重選擇考試場地,如保送教師於報名完結後更改考試場地(由香港舞蹈總會場地更改至自行安排場地考試),已繳付的考試場地費將不獲退還。 任何情況下,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可轉作後期或其他考試之用。遲到或缺席的考生一律作棄權論。如因病缺席,考生可在考試日起兩星期內連同由本港註冊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正本及准考證,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向考評局申請退還半數的考試費,逾期申請恕不受理。(註:病假證明書的發出日期必須在考試當天或之前,而獲批的病假則必須包括考試當天,否則病假證明書將不獲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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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本次為實體考試,不設錄影考試,北京舞蹈學院委派考官赴港評核考試。第一級至第十二級的考試日期為2023年10月14日至11月5日。第十三級的考試日期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3日。 保送教師可於網上報名系統選擇最多三個擬定考試日期,僅供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編排考試時間表作參考之用。擬定考試日期一經遞交,恕不接受更改。 本局或未能安排保送教師於選擇的考試日期應考,考試日期編排會根據報名的先後次序及考官的時間表而定;在一般情況下,考試將被編排於考試期間內完成。保送教師有責任於辦理網上報名前必須: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考試或安排於平日上課時間進行,考生出席考試時需要向學校提出請假申請或自行更改其課外活動的安排。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避免於考試期內安排個人活動,以免與考試日期有所衝突。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於報名時所擬定的三個考試日期僅供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編排考試時間表作參考之用,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將在不作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安排考生於考試期內進行考試。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考試日期均以考生准考證所示為準。
考試時期或會因應考官的時間表及考生人數而有所調整。屆時,考評局將會於網頁(https://www.hkeaa.edu.hk/tc/ipe/cdg/index.html)公佈有關詳情。 |
考試場地 |
保送教師如需由香港舞蹈總會安排場地舉行考試,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 日期僅限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別為10月16至20日及10月24日至27日;
- 保送的各級考生合計必須少於三十人或每節考試時間少於三小時;
- 考生必須在報名期間繳交考試場地費(費用列於「考生報名表」內);
- 考試當日的所有安排,包括考試場地佈置、考官接送等均由香港舞蹈總會負責。
(註:場地有可能並非香港舞蹈總會會址,請根據列於第7頁的聯絡方法直接與香港舞蹈總會查詢詳情)。 保送教師如欲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在香港舞蹈總會的場地舉行考試,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 保送的各級考生合計多於三十人或每節考試時間超過三小時;
- 考生毋須在報名期間繳交考試場地費,但必須根據列於第7頁的聯絡方法自行與香港舞蹈總會安排租借其場地舉行考試事宜;
- 提供考試場地內外適當的佈置及器材;
- 負責接送考官及協助安排各項考試事宜,並為考官提供食物及飲料(熱水 / 茶);
- 有關其他條件,請參考第9頁的「考試場地規格及管理」。
保送教師如自行安排場地考試,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 在遞交報名表時一併申請場地審批,場地在獲得香港舞蹈總會認可後才可使用;
- 保送的各級考生合計不少於三十人或每節考試時間必須超過三小時;
- 提供適當的考試場地、考試場地內外的佈置及器材;
- 負責接送考官及協助安排各項考試事宜,並為考官提供食物及飲料(熱水 / 茶);
- 有關其他條件,請參考第9頁的「考試場地規格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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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安排 |
各考試級別的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級別 |
一至三級 |
四至十二級 |
十三級A/B表演級 |
考試時間 |
十五分鐘 |
二十分鐘 |
三十分鐘 |
每天考試時間不能超過六小時,如考試時間超過六小時(即一天),保送教師必須使用新的報名表格申請第二天的考試,如此類推。如第二天時間少於三小時,保送教師可考慮編排高級別學生到香港舞蹈總會考場應考。 若考試時間超過三小時,將安排一節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予考官;若考試時間為六小時,上午及下午的考試將各自安排一節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及於兩節考試中安排一小時的膳食時間予考官。 |
十三級表演級 |
本級考試設有「第一及第二部份課程」,每一部份課程學生的考試時間為每組三十分鐘,考試日期為2023年11月2日至3日。由於考試內容要求有別於第一至十二級,所有考生必須在香港舞蹈總會場地應考,不設外考。保送教師必須為十三級考生單獨報考。 考試方式基本為兩人一組,而每一考生需獨立完成課程組合。如果考生未能組成兩人組別,該考生會被安排與其他考生配成兩人一組,最後一組或有機會出現三人組合。 |
更改考生考試級別或時間 |
報名表格一經遞交,所有報考資料包括保送教師、考生、考試級別、組別編排等不得更改。保送教師不得擅自更改考生考試級別、組別編排或考試時間等,亦不得未經考評局許可向考官提出任何更改要求。 如因情況特殊,保送教師需要更改考試級別,必須於考試日期前最少兩星期向考評局提出書面(電郵或郵寄書信)申請。申請如獲接納,更改考試級別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322元正的行政費用、因級別調動而產生的考試費用差額及附加費用。(如每組附加費用及 / 或考試場地費)。 如因情況特殊,保送教師需要與另一組相同考試級別的考生對調考試時間,必須於考試日期前最少兩星期向考評局提出書面(電郵或郵寄書信)申請。申請如獲接納,對調考試時間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65元正的行政費用。 如因情況特殊,保送教師需要更改考試時間,必須於考試日期前最少兩星期向考評局提出書面(電郵或郵寄書信)申請。申請如獲接納,更改考試時間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353元正的行政費用、因組別調動而產生的附加費用(如每組附加費用及 / 或考試場地費)。 |
考生准考證安排 |
考生准考證將不會郵寄予保送教師。考評局將於考試前兩星期,以電郵方式將考生准考證及相關文件給予保送教師。屆時,有關考生准考證發放日期將於本局網頁發布: https://www.hkeaa.edu.hk/tc/ipe/cdg/index.html。 |
考試成績評分表及證書 |
考生評分級別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由二零二二年秋季考試開始,考試成績評分表將分為一至三級、四至六級、七至十級、十一至十二級及十三級,評分內容及樣式亦有所更改。如有疑問,請與香港舞蹈總會聯絡。 考試成績評分表於完成考試後約八星期以本地郵政速遞方式送遞給保送教師。屆時,有關考試成績評分表發放日期將於本局網頁發布。 考獲合格或以上成績的考生會獲取由北京舞蹈學院印製考試證書,證書約於考試完成六個月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送教師到考評局領取。屆時,有關考試證書的領取詳情將於本局網頁發布。倘若保送教師於證書發出日起五個月內尚未領取,考生證書將退回予香港舞蹈總會,及不會另行通知。 證書由北京舞蹈學院根據報名表上資料編印,如因提供資料錯誤而需重新編印,考生必須繳交每張證書港幣602元正的行政費用(2023年度)及重印費用(費用金額由北京舞蹈學院決定)。 |
免責聲明及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 |
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不會對以下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因天災、工人罷工、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疫情、政府干預、動亂、或任何不能預料及北京舞蹈學院或考評局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北京舞蹈學院或考評局不能履行職務。考評局或其委託人士不會對因職員、考務人員或考場沒有履行考試的規則、政策或程序而導致的損失作出賠償。所有已繳交的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申請人 / 考生個人資料為讓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申請人 / 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 在申請人/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亦可能將申請人 / 考生個人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服務提供者,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惟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申請人 / 考生的個人資料 / 聯絡方法 / 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對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申請人 / 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