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EAA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開考試網上報名


香港舞蹈總會 北京舞蹈學院
聯合主辦
二零二五年秋季(十/十一月份)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

報名規則

2025年秋季報名及考試日期為:

考試級別 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第一至十二級 2025年6月24日上午8時30分至2025年7月24日下午5時30分 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2日
第十三級 2025年6月24日上午8時30分至2025年7月24日下午5時30分 2025年11月1日至11月2日

網上報名系統的操作方法

報名前,請參閱《報名及考試規則》及《網上報名系統指引》的內容。

報名重要事項

i. 保送教師必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考試費須在報名時同時經網上報名系統繳交,恕不接受支票。網上報名系統接受以信用卡、支付寶(香港)、微信支付或轉數快方式繳交考試費用。

ii. 保送教師的姓名將會列印於考生成績評定表上。如學校有多於一名保送教師,保送教師必須個別遞交網上報名表格,並於同一份考生組別編排表上清晰地列出各保送教師及其考生的組別次序。如因特殊情況須更改保送教師姓名,保送教師須就每份申請表繳交港幣163元正的行政費用。

iii. 保送教師所遞交考生中、英文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必須於考試當天考生所出示的身份證明文件上的資料一致。

iv. 網上報名手續一經完成,所有報考資料包括保送教師、考生個人資料、考試級別、組別編排、考試場地、擬定考試日期及時段等,均不能作出更改

v. 保送教師必須於遞交報名前確認所有資料及選擇無誤。而保送教師在完成報名後將會收到確認電郵,否則其報名可能並未成功。

vi. 保送教師必須預留充足的時間完成網上報名表、上載文件、確認考生報名資料及繳交所有考試費用。如因電腦技術 / 網絡上失誤而未能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內成功報名,考評局恕不負責。

vii. 所有未能於報名截止日期前繳交考試費或完成報名程序的報名一律無效。如因情況特殊,保送教師可申請逾期報名。一經接納,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525元正的行政費用、考試費用、考試附加費及考試場地費(如適用)。

保送教師必須於報名截止日期前遞交以下文件:

i. 香港舞蹈總會會員證(有效日期必須為2025年或以後)副本;

ii. 考生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只供審核資料用,申請手續辦妥後,會將之銷毀);

iii. 保送教師資格證書副本;

iv. 考生組別編排表;及

v. 考生相片表格表。

保送教師可於使用網上報名系統時上載考生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香港舞蹈總會會員證副本及保送教師資格證書副本。如未曾上載,則必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連同考生組別編排表及考生相片表格表,透過郵寄或親身遞交(2025724日下午530分前)予考評局新蒲崗辦事處。保送教師必須確保填寫正確的郵遞地址及繳交足夠郵資。如因郵資不足而未能成功在截止日期前遞交報名文件(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局概不負責。

未能遞交所需文件的報名一律無效,有關申請會被視作未完成的申請處理。所有已繳交的費用將不獲退還,亦不得以之代替其他考試費用或作其他用途。若申請人欲補交相關文件,(包括考生照片),申請人須為每份報名繳付港幣525元正的附加費用。

保送教師資格

考生必須由認可教師保送參加考試,保送教師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舞蹈總會會員證*及以下資格:

i. 持有該級別課程「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士(證書由香港舞蹈總會管理),或

ii. 持有由北京舞蹈學院及香港舞蹈總會於1992年或以後頒發之「暫准證書」、「保送證書」、「授課證書」或「教學等級證書」的人士,或

iii. 北京舞蹈學院及香港舞蹈總會認可的其他人士,例如:持有香港以外地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授課證書」或「教學等級證書」,並獲香港舞蹈總會認可的人士。

*有效日期必須為2025年或以後,逾期的香港舞蹈總會會員證視為無效。

考生年齡

級別 學生考試起始年齡
一級 5歲
二級 6歲
三級 7歲
四級 8歲
五級 9歲
六級 10歲
七級 11歲
八級 12歲
九級 13歲
十級 14歲
十一級 15歲
十二級 16歲
十三級 A/B 17歲

如考生因未能符合考生年齡而被拒考試,考試費及其他已繳交的費用均一律不獲退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如考生已考獲第一至第十級證書,考生於報考第十一級或以上的課程時不會受年齡限制(考生報名時需提供一至十級證書副本);考生如欠缺其中一級證書,考生則必須符合「考生年齡規則」報考(每級考生起始年齡:三至四月份考試以該年六月三十日計算,十至十一月份考試以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

考試費用

各級人數、考試費用、附加費用及場地費用如下:

考試級別

每組人數

考試費用(每名考生) (港幣)

考試附加費 (每組) (港幣)

考試場地費(每組) (港幣)

一級 6人一組 760.00 200.00 200.00
二級 6人一組 795.00 200.00 200.00
三級 6人一組 825.00 200.00 200.00
四級 4人一組 865.00 245.00 245.00
五級 4人一組 905.00 245.00 245.00
六級 4人一組 950.00 245.00 245.00
七級 4人一組 980.00 245.00 245.00
八級 4人一組 1010.00 245.00 245.00
九級 4人一組 1055.00 245.00 245.00
十級 4人一組 1125.00 245.00 245.00
十一級 4人一組 1180.00 280.00 280.00
十二級 4人一組 1230.00 280.00 280.00
十三A級 2人一組 1630.00 0.00 0.00
十三B級 2人一組 1630.00 0.00 0.00

每組之考生報考人數不足半數,該組須繳交考試附加費:一至三級港幣200元正(即每組兩人或以下)、四至十級港幣245元正(即每組只得一人)、十一至十二級則為港幣280元正(即每組只得一人)。

考試場地費只適用於星期一至五在香港舞蹈總會舉行的考試。請保送教師必須慎重選擇考試場地,如保送教師於報名完結後更改考試場地(由香港舞蹈總會場地更改至自行安排場地考試),已繳付的考試場地費將不獲退還。

任何情況下,費用一經繳交,將不獲退還,亦不可轉作後期或其他考試之用。遲到或缺席的考生一律作棄權論。如因病缺席,考生可在考試日起兩星期內連同准考證及由本港註冊醫生發出的病假證明書正本郵寄或親身遞交至本局,申請退還半數的考試費,逾期申請恕不受理。(註:病假證明書的發出日期必須在考試當天或之前,而獲批的病假則必須包括考試當天,否則病假證明書將不獲接納。)

各級考試中,凡考獲合格或以上成績者,不可重考。考試不合格者,則可申請重考,但必須在遞交報名表時連同考試的成績評定表的副本一併遞交。

考試日期選擇

i. 北京舞蹈學院將委派考官赴港評核考試。第一級至第十二級的考試日期為20251017日至112日。第十三級的考試日期為2025111日至112日。

ii. 保送教師可於網上報名系統選擇最多三個擬定考試日期,供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編排考試時間表作參考之用。擬定考試日期一經遞交,恕不接受更改。

iii. 所有指定考試日期及考試時段的申請則恕不受理。

iv. 同一考試日期或有多於一名保送教師選擇,該考試日期將以先到先得形式安排,待本局確認收妥所有文件及考試費用後始編排考試日期。如考試最終未能安排於保送教師所選擇的三個擬定考試日期,考試將會被安排於考試期內其他日子進行,在准考證發出前,考評局恕不作出個別通知。

v. 考試或未能安排於保送教師選擇的擬定考試日期進行,考試日期編排會根據報名的先後次序、考官的時間表及埸地安排而定;在一般情況下,考試將被編排於考試期間內完成。保送教師有責任於辦理網上報名前必須: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考試或安排於平日上課時間進行,與校內考試或校內活動或有所衝突,考生出席考試時需要向學校提出請假申請或自行更改其課外活動的安排。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避免於考試期內安排個人活動,以免與考試日期有所衝突。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於報名時所擬定的三個考試日期僅供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編排考試時間表作參考之用,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有權安排考生於考試期內任何一天進行考試。
  • 通知考生及其家長考試日期均以考生准考證所示為準。

vi. 考試期或會因應考官的時間表及考生人數而有所調整。屆時,考評局將會於網頁(https://www.hkeaa.edu.hk/tc/ipe/cdg/index.html)公佈有關詳情。

vii. 考試日期將於發放考生准考證時公布,恕不接受於發放考生准考證前以任何方式查詢考試日期及時間。

考試場地選擇

由2025年開始,香港舞蹈總會不再租借其場地於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舉行考試,保送教師可選擇於考期內星期一至五於香港舞蹈總會安排的場地進行考試或自行安排場地於考期內星期一至日進行考試。

保送教師如需由香港舞蹈總會安排場地舉行一至十二級考試,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 日期僅限於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別為2025年10月17日、10月20日至10月24日、10月27日至10月28日及10月30日至10月31日
  • 保送的各級考生合計必須少於三十人或每節考試時間少於三小時;
  • 考生必須在報名期間繳交考試場地費;
  • 考試當日的所有安排,包括考試場地佈置、考官接送等均由香港舞蹈總會負責。

     (註:場地有可能並非香港舞蹈總會會址,請向香港舞蹈總會查詢詳情)。

保送教師如自行安排場地舉行一至十二級考試,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 如場地從未獲香港舞蹈總會認可,保送教師必須在遞交報名表前以電郵向本局申請場地審批並提供場地平面圖,場地須在獲得香港舞蹈總會認可後才可使用;
  • 保送的各級考生合計不少於三十人或每節考試時間必須超過三小時;
  • 可包含不同保送教師保送的多名考生以符合該場地的考生人數或考試時間要求;
  • 保送教師必須於考生組別編排表上清晰地列出保送教師及其考生的組別次序;
  • 確保考試場地為考生提供合適的環境應試及提供考試場地內外的佈置及器材;
  • 負責接送考官及協助安排各項考試事宜,確保考官在考試開始前最少十五分鐘到達考試場地,並為考官提供食物及飲料(熱水 / 茶);
  • 考評局將郵寄考試物資予保送教師,保送教師須於考試當天攜同考試物資至考試場地;
  • 有關其他條件,請參考《報名及考試規則第11至12頁的「考試場地規格及管理」及「考試場地及報到處所需物品」。

考試時間安排

各考試級別的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級別 一至三級 四至十二級 十三級A/B表演級
考試時間 十五分鐘 二十分鐘 三十分鐘

每天考試時間不能超過六小時,如考試時間超過六小時(即一天),保送教師必須在網上系統遞交另一表格。如第二天時間少於三小時,保送教師可考慮編排高級別學生到香港舞蹈總會應考。

若考試時間超過三小時,將安排一節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予考官;若考試時間為六小時,上午及下午的考試將各自安排一節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及於兩節考試中安排一小時的膳食時間予考官。

上午及下午時段的考試開始時間必須安排在上午十時正及下午二時正前。

本局或因應考官的工作安排調整考試的開始及完結時間。一般而言,全日考試必須於下午六時正或以前完結。

十三級表演級

本級考試設有「第一及第二部份課程」,每一部份課程考生的考試時間為每組三十分鐘,考試日期為2025年11月1日至11月2日。由於考試內容要求有別於第一至十二級,所有考生必須在香港舞蹈總會應考,不設外考。保送教師必須為十三級考生單獨報考。

考試方式基本為兩人一組,而每一考生需獨立完成課程組合。如果保送教師所保送的考生未能組成兩人組別,該考生或會被安排與其他考生配成兩人一組。如果考生最後未能被安排兩人一組,則會被安排單獨考試。

如考生被安排與其他保送教師所保送的考生配成兩人一組,其考試組別編號將會改為二十或以上作標示。

更改考生考試級別或時間

網上報名表格一經遞交,所有報考資料包括保送教師、考生、考試級別、組別編排等不得更改。保送教師不得擅自更改考生考試級別、組別編排或考試時間等,亦不得未經考評局許可向考官提出任何更改要求。

根據北京舞蹈學院的規定,考生必須依照考生准考證上列出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應考。更改考期的申請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及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方會被處理:

  • 受傷或其他醫療有關原因
  • 原定考試當天需要參加其他公開考試
  • 原定考試當天需要出席由學校舉辦的活動或考試
  • 原定考試當天已移居到外地或赴外地留學

保送教師必須於考試期開始前最少兩星期(即2025103日下午530分或以前)透過指定的網上表格向考評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會獲處理。申請如獲接納,更改考期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371元正的行政費用及因組別調動而產生的附加費用(如每組附加費用及 / 或考試場地費)。

如考生未能符合上列申請更改考期的任何一個條件或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可由保送教師申請安排與另一考試級別相同的考生對調考試日期 / 時間,申請必須於考試期開始前最少兩星期(即2025103日下午530分或以前)透過指定的網上表格向考評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會獲處理。申請如獲接納,對調考試日期 / 時間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69元正的行政費用。如更改考期和對調考試日期 / 時間申請不獲接納,考生則必須按照考生准考證上所列的考試日期及時間應考,否則視為缺席。

保送教師如需要更改考試級別,必須於考試期開始前最少兩星期(即2025103日下午530分或以前)透過指定的網上表格向考評局提出申請。逾期將不會獲處理。申請如獲接納,更改考試級別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340元正的行政費用、因級別調動而產生的考試費用差額及附加費用。(如每組附加費用及 / 或考試場地費)。

保送教師如需對調同組考生的考生編號,保送教師必須於考試期開始前最少兩星期(即2025103日下午530分或以前)透過指定的網上表格向考評局提出申請。申請如獲接納,更改考生編號的每名考生須繳交港幣69元正的行政費用。

考生准考證安排

考生准考證不會郵寄予保送教師。考評局將於考試前最少兩星期上載至申請人的網上帳戶。網上報名系統會發出電郵通知申請人,以便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登入網上帳戶查閱及下載考生准考證及相關文件,逾時將不能下載。有關下載考生准考證的步驟,請參考《准考證下載方法》。屆時,有關考生准考證發放安排及日期將於本局網頁發布:https://www.hkeaa.edu.hk/tc/ipe/cdg/index.html

考生成績評定表及證書

考試評分級別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考生成績評定表將分為一至三級、四至六級、七至十級、十一至十二級及十三級五款,評分內容及考生成績評定表樣式亦有所更改。如有疑問,請與香港舞蹈總會聯絡。

考生成績評定表於完成考試後約八星期以本地郵政掛號方式派遞予保送教師。屆時,有關考生成績評定表發放日期將於本局網頁發布。

考獲合格或以上成績的考生會獲取由北京舞蹈學院印製考試證書,證書約於完成考試六個月後由考評局以電郵形式通知保送教師到本局領取。屆時,有關考試證書的領取詳情亦會於本局網頁發布。倘若證書發出日起五個月內尚未領取,考試證書將退回予香港舞蹈總會,恕不另行通知。

證書由北京舞蹈學院根據報名資料編印,如因提供資料錯誤而需重新編印,保送教師必須繳付每張證書港幣634元正的行政費用(2025年)及重印費用(費用金額由北京舞蹈學院決定)。

考試成績以考官的評分作最終決定,不得異議。

考生應妥善保管考生成績評定表。如有遺失,北京舞蹈學院一律不予補發。

免責聲明及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

北京舞蹈學院及考評局不會對以下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因天災、工人罷工、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疫情、政府干預、動亂、或任何不能預料及北京舞蹈學院或考評局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北京舞蹈學院或考評局不能履行職務。考評局或其委託人士不會對因職員、考務人員或考場沒有履行考試的規則、政策或程序而導致的損失作出賠償。所有已繳交的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為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及考試機構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所使用。申請人/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考評局及考試機構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及評核的服務。已提交的個人資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協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2.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處理獎學金申請;
  3. 應高等院校、政府或公營機構要求,提供資料協助核實考生於津貼申請的資格,在此情況下,考評局將向有關機構披露所需的個人資料;
  4. 回應合法要求,證明考生的成績;
  5. 處理任何有關考試的退款或付款;
  6.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7. 在申請人/考生同意下,為所屬考試機構推廣服務及產品(包括考試服務、課程、活動、刊物及其他考試有關的物品或資源)。*

考評局及考試機構可能會交換申請人/考生個人資料,亦可能將資料轉移至香港境內或境外的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營機構、監管機構、學校及教育機構、銀行(處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項行政或技術服務的機構/人員,透過他們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輸入、報名過程、發放考試文件,身份認證及其他關於資料的收集、棄置或處理等)以協助考評局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明其資料當事人之身份,在繳付有關費用後,可向考評局提出查閱其個人資料的申請。請注意由考評局所收集有關申請人/考生的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其他資料,可能會轉交相關考試機構用作提供考試及評核服務及上述各項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關的用途。一般情況下,在考試或考試季度及所有相關的考試服務完結後,考評局會將所有相關資料轉交擁有該等資料的完全處理權的考試機構處理。如有需要,申請人/考生屆時可直接向所屬考試機構申請查閱其個人資料或有關資料處理的政策。

*如閣下已給予同意把你的個人資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將其撤回,請將有關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考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