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AP考试 考生逾期报名须知 填写报名表格前请详阅以下报名须知。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将不会为因没有遵从此须知而导致的报名错误负上任何责任。任何因电脑技术/网络上失误,而未能于指定日内成功报名者,考评局恕不负责。 1. 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在应考2025年AP考试时未满21岁,即2004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并正就读高中。这包括︰ (1.) 在高中就读但在AP考场进行考试的考生。 (2.) 在家上学、参加虚拟学校或自修的高中水平考生。 (3.) 尚未上高中(即九年级以下)但准备参加 AP 考试的年轻考生亦可申请。 (4.) 近期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不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学校或考场注册相同的AP考试。 2. 报名手续 填写在报名表上的「申请人」须负以下职责: (1) 要阅读并遵守考试规则,及确保考生清楚所有考试相关的事项; (2) 保送考生参加考试,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正确无误,包括姓名、科目及任何特殊需要; (3) 通知考生有关考试日期,时间及地点; (4) 接收所有与报名相关事宜的通讯(包括电子准考证),并尽速转达考生。 申请人必须于指定时间内透过考评局 国际及专业考试网上服务(网上服务)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前,申请人须先在网上服务以有效的电子邮箱开设个人帐户,并登入系统自行办理报名。报名时所填写考生个人资料必须与其“My AP” 帐户的资料完全一致,特别是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英文地址、学校编号及电邮地址。申请人毋须上传身份证明文件或个人相片。 成功申请及付款后,申请人可登入网上服务查看已报考的考试。所有报考数据将于报名时段后上传至College Board,申请人及考生将不会收到Join Code。 当付款交易完成后,申请人将收到一封确认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可能会因不同的因素而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流量、考生于付款后立即关闭网站窗口、支付服务供应商的表现、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表现、考生使用的设备和银行系统的回应时间。如果考生没有收到确认邮件或收到付款错误讯息,请:
- 基于上述因素,请留出足够的时间(最多 90 分钟)来接收电子邮件
- 如果付款完成,请检查垃圾邮件夹,因为确认电子邮件可能会被您的电子邮件伺服器过滤并发送到垃圾邮件夹
- 切勿尝试进行另一笔交易。申请人须先向其付款工具或信用卡发卡银行查询先前的付款是否成功。本局将不会为额外的考试费用退款。
如缴费后 12 小时仍未收到考评局的确认电邮,请透过填写AP 考试查询表格回报问题。 报名时段:
考试类别 |
逾期报名时段* |
AP考试(考试日期:2025年5月5至16日) AP延迟考试(考试日期:2025年5月19至23日) |
2025 年 1 月 27 日上午 10 时至 2 月 10 日上午 9 时 |
*逾期报名者须缴付每一科目的额外费用,及逾期报考的附加行政费。考评局将不会接受在上述逾期 报名时段后递交的报名申请。 有特殊需要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段期间向本局递交报名,并于2025年1月24日或之前联络College Board SSD办公室(电邮地址︰ssd@info.collegeboard.org,电话︰ (1) 212-713-8333),以获得他们批准考试调适安排。相关申请获批后,考生必须于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通知考评局及递交College Board 的批准书以作证明,否则相关调适安排有可能无法提供。 3. 考试费用及逾期报考附加行政费
AP考試 |
每科港币2,733元 |
AP延迟考试 |
每科港币3,493元 |
逾期报考附加行政费 |
每份申请港币525元 |
如须报考 AP 延迟考试的科目,申请人必须先缴付全额的考试费用。如考生应考某些科目的 AP 延迟 考试是因该科目与(a)另一 AP 科目考试,或(b)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c)IB 或 Cambridge 考试,在相同的时间和日期举行,在此特殊情况下,该 AP 延迟考试科目的费用为每科港币 3,156 元。而申请人必 须在完成报名后并在逾期报名时段完结前(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填写 AP 延迟考试费用减免表格,并 递交相关考试的报名证明及收据,以兹证明。当申请获批后,其已付的考试费用差额将于逾期报名时段完结后(2025 年 2 月 10 日)起计三个月内退还至申请人于报名时所使用的信用卡、支付宝、 AlipayHK 或微信支付账户内。 如考生在电子准考证发出前,需要「报考证明书」,可在报名时申请,考评局会在逾期报名时段完 结后(2025 年 2 月 10 日)起计一个月后,将证明书以 PDF 檔形式电邮至需要此服务的考生电邮地 址。费用为每张港币 510 元。 所有费用须于报名时缴交。若未能成功缴交,考评局将不处理相关申请。考生违反此报名须知、报 名后退出申请、缺席或报名被取消,其所有缴交费用概不退款,亦不得以之转到其他 AP 考场、代 付其他考试的费用或转作其他用途。 备注:AP 延迟考试费用减免申请仅适用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至 2 月 10 日期间报考的「AP 延迟考试」科 目。 4. 缴费方式 考试费用应以港币缴交,考评局接受下述之付款方法:
- 信用卡(万事达卡或VISA卡);
- 支付宝;
- AlipayHK;及
- 微信支付。
5. 考试选择指引 考生毋须在应考AP考试前修读任何AP预备课程。考生可于翌年重考,所有有效考试成绩将会列于成绩单上(除非考生预先要求College Board保留或取消其中部份成绩)。考生可按需要自由组合报考多科AP 考试,有关预备AP考试的详情,可浏览各AP科目的网页。 考生不能在同一年度于AP考试与AP延迟考试期间报考相同的科目,考生亦不可于其他AP考场报考相同的科目(Calculus AB 与Calculus BC会被视为相同的科目),否则,考生必须在经考评局报考前自行确认其他AP考场已取消相关考试。如发现重复报考,考评局将取消该考试而不作另行通知。考评局恕不协助考生由其他AP考场转考至本局或由本局转考至其他考场,亦不会为因重复报考导致报名失败负上任何责任或进行退款。 6. 考试时间表及科目 由2025年起,28科纸笔AP考试将转为使用College Board 考试应用程序Bluebook的电脑考试。于25科考评局协办的AP考试中,13科为全电脑化考试(Fully Digital)及12科为混合电脑化考试(Hybrid Digital)。考生必须自携电子考试设备并预早下载考试应用程序Bluebook在考评局或考评局指定场地应考。详情请参阅考评局 AP考试网页内各类别的考试列表。 AP考试时间表已刊载于本须知内,为避免引起时间上的抵触,考生须于报考前查核清楚各科考试时间。考评局将不会为因此而受影响之考生作出任何安排。考生需自行取消受影响之科目,而取消之科目的报名费用亦不会退还。 考生的考试场地为由电脑随机分配。若考生需在同一考试日参加两科考试,将有机会被分发到不同地区的试场应考,考生应提早计划行程以确保能于本局规定时间前抵达考场。本局不会为任何迟到或缺席之考生进行特别考试时间安排。 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报考的考生不能重复报考相同的科目,以及与已报考的科 目同时进行的其他科目。本局不会为任何发生考试时间冲突或重复报名的考生进行特殊考试时间安 排,考生将被要求取消受影响的科目,且已缴纳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7. 更改报考科目 更改考试科目是指考生由一科目改至另一科目或更改同一科目的考试日期,例如由 AP 考试改至 AP 延迟考试。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后,考生不能要求更改任何已报考科目。 8. 电子准考证 电子准考证连同考场数据将于考试日期前两星期至一个月内发放,申请人可登入国际及专业考试网上服务(网上服务)下载。若成功申请者在考试少于两星期前仍未收到电子准考证,请尽快与考评局联络。考生必须把电子准考证打印在A4白纸上并依照电子准考证上编配之考试日期、时间及地点应试。 9. MY AP 账户 考生须于报名AP 考试前开立个人的 “My AP”账户,以便在网上查阅报考科目及接收成绩。如考生已为SAT®或其他College Board计划开立College Board账户或已于其他AP考场报考AP考试,考生必须报名时提供完全相同的个人资料,特别是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英文地址、学校编号及电邮地址。若考生于报考后才开立 “My AP”账户,考生亦须提供相同数据到College Board。任何不一致/不完整的数据,将导致考生未能正常使用Bluebook应考、查阅报考科目及延误发放考生的成绩。 10. 成绩发放 College Board会在7月份直接将成绩报告提供予考生、考生在“My AP” 账户内所填报之大学及大专院校,及现时考生就读之学校(如适用)。除非考生预先向College Board提出保留或取消一项或多项成绩,否则每份成绩单将会累积并且罗列所有报考科目之成绩。 11. 个人资料及声明 申请人/考生的个人资料为让考评局及考试机构提供考试及评核服务所使用。申请人/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所需的个人资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资料或提供了不准确或不完整的资料,考评局可因而拒绝接受有关申请或拒绝提供全部或部份考试及评核的服务。已提交的个人资料,亦可能作以下用途: (1) 协助高等院校、政府或公营机构处理入学申请; (2) 应高等院校、政府或公营机构要求,提供资料协助处理奖学金申请; (3) 应高等院校、政府或公营机构要求,提供资料协助核实考生于津贴申请的资格,在此情况下,考评局将向有关机构披露所需的个人资料; (4) 响应合法要求,证明考生的成绩; (5) 处理任何有关考试的退款或付款; (6) 以不记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进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7) 在申请人/考生同意下,为所属考试机构推广服务及产品(包括考试服务、课程、活动、刊物及其他考试有关的物品或资源)*。 考评局亦可能将申请人/考生个人资料转移至第三者作上述或其他直接有关的用途,包括政府或公营机构、学校及敎育机构、银行(处理退款或付款)及提供各项行政或技术服务的服务提供商,透过他们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输入、报名过程、发放考试文件及其他关于资料的收集、弃置或处理等)以协助考评局提供考试及评核服务。 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评局证明其资料当事人之身份,在缴付有关费用后,可向考评局提出查阅其个人资料的申请。惟请注意由考评局所收集有关申请人/考生的个人资料/联络方法/其他资料,可能会转交相关考试机构用作提供考试及评核服务及对上述各项作任何用途或其他直接有关的用途。一般情况下,在考试或考试季度及所有相关的考试服务完结后,考评局会将所有相关资料转交拥有该等资料的完全处理权的考试机构处理。如有需要,申请人/考生届时可直接向所属考试机构申请查阅其个人资料或有关资料处理的政策。 *如阁下已给予同意把你的个人资料作此用途但又欲将其撤回,请将有关要求以书面方式通知考评局。 申请人/考生需同意考评局不会对以下情况负上任何责任: 因天灾、工人罢工、自然灾害、政府干预、动乱、或任何不能预料及考评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而引致考评局不能履行职务。考评局或其委托人是不会对因职员、考务人员或考场没有履行考试的规则、政策或程序而导致的损失作出赔偿。 12. 查询 有关透过考评局报名的AP考试及缴费的查询,请提交查询表格 有关成绩或My AP 账户的查询,请联络AP Services for Students,电话:(1) 212-632-1780或电邮 |